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网站暂行管理办法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网站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科技大学网站管理,确保网站管理规范有序、运行安全可靠、信息准确及时,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与发布的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科技大学网站是学校对宣传窗口,在学校党委和行政及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个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按要求认真落实好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湖南科技大学网站",是指湖南科技大学官方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主站(包括后台管理程序)以及链接到学校主站的二级单位网站、专题网站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湖南科技大学主站版面设计、后台管理系统开发、数据库管理、二级网站的链接等其他技术工作;按照党办、校办的要求负责建立和维护主站后台管理账号。
第五条 学校党办、校办负责管理学校主站“公告通知”栏目,负责授权该栏目信息发布账号,获得授权帐号的单位只能发布本单位的公告通知,没有经过授权或没有授权账号的用户,须按照学校党办、校办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党办、校办进行公告通知发布;负责学校主站“校长信箱”栏目的维护和意见反馈;监督检查“学校概况”等其他栏目的信息更新工作。
第六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主站栏目的设置,“学校概况”、“校园新闻”栏目的管理、维护及信息更新;配合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学术活动的相关报道,维护好学校主站“学术活动”栏目;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做好学校主站的整体更新。
第七条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学校主站“科学研究”栏目的信息更新,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学术活动”栏目;学科办负责主站“学科建设”栏目的维护和信息更新,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学术活动”栏目;人事处负责更新维护“师资队伍”栏目;国资处负责招标公告栏目的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其他部门做好相关栏目的信息更新和维护。
第八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积极建设维护好本单位二级网站,并链接到学校主站,及时更新本单位网站相关信息。对于自主独立配置Web服务器的二级单位,应确保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九条 学校主站及链接到主站的二级页面要求尽量采用动态脚本编程,数据库管理。页面要求美观大方,与学校视觉形象系统(VI)统一,充分展示湖南科技大学的办学理念和文化品味,层次分明、符合阅读习惯。
第十条 湖南科技大学各二级单位网站分别由各部门自行设计、自行管理,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咨询及指导,并提供网站空间和服务器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 为提高数据的规范性,构筑数据共享的基础,所有网站应尽量采用有利于信息交换、信息共享的开发技术。
第十二条 湖南科技大学主站所发信息应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各二级单位网站经过备案、登记和审核后方可链入学校主站,其网站信息由各二级单位自行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湖南科技大学主站后台管理账号由校办负责分配,各二级单位对账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外传,确保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 对托管在校外的服务器及网站,各二级单位有责任维护其稳定运行,并对所发布内容监管到位。
第四章 运行维护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网站运行维护工作制度。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湖南科技大学主站及二级网站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与指导,发现问题通知相应单位及责任人,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的运行及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上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查和更新工作。
第十七条 托管在网络信息中心的各二级单位网站或服务器,网络信息中心只负责机器运行环境的日常管理及维护,提供电力、空调等运行物理环境保障,确保保持网络畅通,。
第五章 网站安全
第十八条 各二级单位应提高安全意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网站建设,并签订《二级单位网站发布申请表》,遵守学校各项网络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各二级单位网站设计应采用较完善的安全技术手段,不得存在明显的技术漏洞,一经发现,网络信息中心有权暂停该网站的运行。
第二十条 各二级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限定上网信息内容,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学校关于电子公告系统的管理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各网站建设、管理和运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要求,违反本办法的,网络信息中心将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网站更新申请表
附件二:湖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器托管协议
附件三:湖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器托管信息登记表
附件一:
湖南科技大学网站更新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更新内容 | 请列表说明(如添加链接位置): |
申请原因 | 请列表说明: |
网站更新责任人: 电话/邮箱: / |
责任书 1、本人郑重申明申请之网站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2、本人负责管理好申请网站的帐号及口令,不得泄露外传。如发现账号泄露,应及时修改。 3、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网站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监督并保证网站内容的真实、合法和健康。 4、保证不利用网站从事商业活动,如有偿的广告、电子商务、主页空间、域名提供等等。 5、加强服务器的安全防范工作,采取有效方式防止病毒,黑客等的攻击。 6、所建网站提供论坛交流、留言簿等服务功能的,必须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供论坛服务的用户登记需实行实名制,有专人负责管理。 如违反上述约定,网络信息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关闭WEB网站访问服务并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 网站责任人(签章)/电话: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 意 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网络信息中心 意 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 意 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网络信息中心 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 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各一份。
2、网络信息中心只受理以单位名义提交的网站发布申请,不受理个人网站发布申请。
附件二:
湖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器托管协议
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器托管是指将湖南科技大学各二级单位服务器放置在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为本单位提供各种网站服务。二级单位负责其服务器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升级、安全管理和故障的排除。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障服务器环境的空调、电力、网络线路畅通等相关外部环境。
在网络信息中心机房进行服务器托管,必须遵守如下协议:
一、服务器托管方法
1、各二级单位填写《服务器托管申请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单位与网络信息中心签订服务器托管协议。
3、如服务器委托其他公司进行日常管理,须与该公司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
4、网络信息中心签订服务器托管协议时须提供上述第3条款中所涉及的协议复印件。
5、各二级单位不得将服务器用作代理服务器。
二、服务器托管使用规定
1、必须遵守国家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遵守《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络管理规定》与《湖南科技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2、各二级单位要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禁止一切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3、各二级单位不得擅自利用所托管的服务器开设BBS论坛、聊天室等。如特别需要,应到公安局及网络信息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电子留言板所发布的信息须经各二级单位审核。
4、各二级单位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利用所托管的服务器运行与本单位网站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如聊天室、广告交换、在线游戏、社区等)。
(2)进行与网站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工作或其他行为。
(3)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5、各二级单位自行维护所托管服务器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等,确保其完整性和保密性。
6、各二级单位如委托公司对所托管服务器进行维护时,托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场。
7、各二级单位必须做好所托管服务器上数据的备份(包括数据库)。如因未备份导致数据无法恢复,责任自负。
8、如各二级单位所托管服务器发生故障,影响其它设备正常运行,网络信息中心将有权先行关闭托管服务器,并通知托管单位对服务器进行处理。
9、各二级单位所托管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工作由托管单位自行承担。
三、其他
此协议一式两份,托管二级单位和网络信息中心各持一份,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如未按时续签,网络信息中心将停止其服务器运行。
提供方:网络信息中心 使用方:
领导签字: 领导签字: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20 年 月 日 日期: 20 年 月 日
附件三:
湖南科技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服务器托管信息登记表
以下由托管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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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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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 托管期限 | 单位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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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管理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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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姓名 | | 邮箱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域名信息 | |
服务器品牌、硬件配置情况、软件配置环境 | |
服务器用途 | |
托管单位意见及签章 | |
以下由网络信息中心填写 |
| IP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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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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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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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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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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